一、婚前財產在離婚時怎么分割
夫妻離婚,對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如果夫妻雙方對于婚前財產另有書面約定的,離婚時按照
約定處理。婚前財產,指的是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jīng)取得的財產,一般屬于個人財產,因此離婚時,個人財產一般不參與分割。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對象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基本養(yǎng)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離婚時,對于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雙方協(xié)商分割,如果協(xié)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均等分割,根據(jù)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離婚時什么情況下可以多分財產
1、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多分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平等分割,但法院在判決財產分割時,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女方、撫養(yǎng)子女的一方和婚姻無過錯方可能會多分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三、財產分割不清時可以先判離婚嗎
如果當事人沒有提出分割財產的訴訟請求的,在財產分割不清的情況下是可以先判離婚的。如果當事人同時請求判決離婚和分割財產的,則法院需要同時就財產分割和是否離婚作出判決,也就是說不能在財產分割不清的情況下先判決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婚前財產在離婚時怎么分割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咨詢專業(yè)偵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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